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经学校研究决定,由校地合作中心牵头,协同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二级学院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进行申报。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自己专业设置和产学合作需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分类
教育部遴选了89家企业形成了2017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学校业务归属分为:(一)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审核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实践条件建设项目、校外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审核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三)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审核的师资培训项目。(具体项目简介见附件2017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二、项目申报程序
1.各二级学院于5月4日前提交申报书到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2.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审核把关,报学校同意后,统一签字盖章;
3.二级学院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书电子稿及时提交校地合作中心存档备案(邮箱:xyxyzxb@126.com )
4.二级学院将经学校审核同意之后的申报书按企业申报指南的要求上报到企业,同时做好后续的跟进工作。
三、项目申报要求
1. 由于各企业项目申报要求不同,请申报者认真阅读企业项目申报指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严格按要求申报。
2. 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接部门及联系方式
教务处
|
廖忠明
|
15807908296
|
招生就业处
|
陈 瑛
|
18679003906
|
教师发展中心
|
简 琦
|
13979012101
|
校地合作中心
|
李秋香
|
13979093855(8292)
|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2017年第一批)的函
附件2:2017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简介
新余学院校地合作中心
2017年4月21日
|